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该怎么办?
我出了交通事故,拿到认定书后,觉得里面责任划分不合理。我不认可这个结果,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展开


当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认定书。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简单来说,就是一份认定事故情况和各方责任的官方文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也就是说,如果你对认定书有异议,要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这里要注意,必须是书面申请,而且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会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如果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会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此外,如果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你有足够的证据能够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事实和责任划分,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重新进行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