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我刚找到一份工作,单位让我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懂这方面,不知道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怕自己权益受损。想了解下签订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时,具体有哪些要点是必须关注的,避免之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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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签订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要从多个方面加以注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关注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要确认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成立,具备合法的用人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所以,明确用人单位主体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 其次,合同期限很关键。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同类型的合同期限对劳动者的权益有不同影响。例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再者,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要明确。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是劳动合同确定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将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劳动报酬也是重点关注的部分。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的多少、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也不容忽视。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劳动条件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职业危害防护是指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各种因素的防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总之,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对于不明确或不合理的地方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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