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准备什么?

我打算和另一半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些什么东西。怕到时候因为材料没带齐白跑一趟,想了解下办理离婚登记去民政局都得准备啥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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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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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指的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首先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来证明你的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的。户口簿能体现你的家庭关系和户籍所在地等,身份证则是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 其次,要准备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你们婚姻关系的法律证明,民政局需要通过它来确认你们的婚姻状态。 最后,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问题(比如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财产分割(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各类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明确写出来。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离婚登记档案。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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