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有哪些区别?
我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到一些金钱往来,有时候对方会给我写借条,有时候又是欠条。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担心以后要是出现纠纷,因为没弄明白这些区别而影响自己权益,所以想了解下欠条和借条具体都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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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首先,形成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为借贷行为产生,就是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比如小明借给小红一笔钱,小红就给小明写借条。而欠条产生原因多样,可能是买卖关系中欠的货款,像商家欠供应商的货款;也可能是租赁关系中欠的租金,或者是劳务关系里欠的劳务费等。 其次,性质不一样。借条反映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它本身就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凭证,意味着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有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是当事人之间经济往来结算后的结果,体现的是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再者,诉讼时效有差别。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但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并且债权人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获得抗辩权,权利人的权利就不再受法院强制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在债的关系中,义务主体按照约定的条件向权利主体履行一定行为的义务。简单说,就是一方有要求对方还钱等的权利,另一方有还钱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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