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税主权开始丧失是在什么时候?
我想弄清楚中国关税主权方面的历史情况。我知道关税主权很重要,它关乎国家的经济利益和贸易管理。但不清楚中国关税主权是从何时开始丧失的,想了解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以及背后相关的法律背景和历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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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税主权开始丧失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在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中有一条重要规定,即中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税率,需要与英国共同议定。这意味着中国失去了自主决定关税税率的权力。简单来说,关税就像是国家给进出口商品设置的“门槛费”,原本国家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发展需求来调整这个“门槛费”的高低。但《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不能自己说了算,得和英国商量着来。 从法律意义上讲,这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关税自主权是一个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国家对本国经济的自主管理和调控能力。此后,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逐渐处于被动地位,大量外国商品可以以较低的关税进入中国市场,冲击了中国的本土经济和传统手工业。而中国的商品出口却受到诸多限制,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 在后续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中国的关税主权进一步受到损害。例如1843年的《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协定关税的原则和税率,使得中国的关税自主权遭到更为严重的破坏。这些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经济、政治等多方面都受到了外国列强的控制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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