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应该去哪里办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了问题,打算起诉离婚,但完全不清楚该去哪里办。不知道是去当地法院,还是有其他规定的地方。想了解具体的起诉地点是怎么确定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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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的办理地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被告户籍在A市,但在B市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了,那么B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就要到B市的法院。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如果被告属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等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总之,确定离婚起诉的地点,要先明确双方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情况,再依据法律规定来选择合适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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