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应该在哪个地方起诉?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个地方起诉。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这种情况我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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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时确定管辖法院是很重要的,这关系到您的离婚诉讼能否顺利进行。一般来说,离婚诉讼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您要到他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离婚。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有,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同样按照该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您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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