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由哪里开具?
我有一些人事档案相关事务需要用到存档证明,但不清楚该去哪里开具。我之前把档案存放在了某个地方,现在不知道是不是找存放的地方开,还是有特定的机构负责开具,希望了解具体是哪个地方能开具这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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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是用于证明个人档案存放情况的一种文件,在很多场景下都可能会用到,比如办理职称评定、社保转移等。那么,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由哪里开具呢? 一般来说,开具人事档案存档证明的机构与档案的存放地点相关。如果你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这是比较常见的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为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的专门机构。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所以,当你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时,就可以向该中心申请开具存档证明。你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前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窗口,说明开具存档证明的需求,工作人员在核实你的档案信息无误后,就会为你开具。 如果你的档案存放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那么这些单位有责任和能力为你开具存档证明。因为这类单位自身具备人事管理职能,能够对员工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你只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出开具存档证明的申请,按照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人事部门会根据档案记录为你开具证明。 要是你的档案存放在学校,比如刚毕业还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学生。学校的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如教务处或者就业指导中心等,会负责为你开具存档证明。你可以联系学校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一般可能需要提供学生证等能证明你学生身份的材料。 总之,开具人事档案存档证明要根据档案的实际存放地点,向相应的管理机构或部门提出申请。在办理时,务必提前了解清楚所需的材料和办理流程,以便顺利拿到存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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