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是不清楚该去哪里起诉。我们俩的情况有点复杂,他的户口在一个城市,但是他又常年在另一个城市工作生活。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起诉离婚的地点是怎么规定的,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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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地点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则。首先要明白两个概念,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形。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在被告一方户籍迁出但未落户时,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有像军人离婚等特殊情况,也有不同的管辖规定。例如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依据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明确了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不同时长等情况的管辖法院。所以要结合自身具体情况来确定离婚起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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