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无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呢?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看到一个关于国家赔偿的题目,问哪些选项无权要求国家赔偿。我对这方面的规定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哪些情况是不能要求国家赔偿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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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它主要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时,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比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等。刑事赔偿则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像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比如,警察下班后因个人纠纷殴打他人,这种行为就和其行使职权没有关系,受害人不能要求国家赔偿,而应追究该警察个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二是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例如,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家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三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里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此外,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刑事赔偿中,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相关主体是无权要求国家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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