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需要什么部门审批?
我打算开一家药品经营企业,但是不清楚要经过哪个部门审批。我担心找错部门会浪费时间和精力,也怕因为不了解规定而耽误开店进程。想知道具体是哪个部门负责审批,审批流程是怎样的,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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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审批部门会因企业经营的药品类型、规模以及所处地区而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对于批发企业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这意味着如果您想开一家药品批发企业,就要向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企业的仓库条件、质量管理人员资质、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只有这些条件都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才会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而对于零售企业,按照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想开药品零售店,要向县级以上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这些部门会检查店铺的营业场所、人员资质、药品陈列与储存等是否符合规定,只有全部达标才能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此外,除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外,药品经营企业还可能需要经过其他部门的审批或许可。比如,企业要办理营业执照,这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如果涉及药品广告宣传,还需要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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