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应该在什么部门办理?
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把我配偶的名字加上去。但我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这个业务,怕跑错地方浪费时间。想问下房产证上加名字到底要在哪个部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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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通常需要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是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门部门,房产证加名属于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范畴,所以由其受理和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也就是说,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承担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事务,包括房产证加名业务。 一般来说,在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如果是夫妻加名)等,并且要根据不同的加名情况,如夫妻之间加名、赠与加名、买卖加名等,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然后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申请、审核、缴费等流程,最终完成加名手续。 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有不同的办公地点和工作流程,你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的政务服务网站、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官方公众号等渠道,查询具体的办理地点和详细要求,以便顺利完成房产证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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