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应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我家附近有一处明显的违建,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和安全。我想反映这个问题,但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是城管部门,还是规划部门呢?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让违建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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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遇到违建情况时,不同场景下对应的处理部门有所不同。首先要明确一下违建的定义,违建就是指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违反了法律法规而私自建设的建筑物。 对于城镇规划区内的违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所以,在城镇规划区里遇到违建,可向当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反映。 如果是在乡村规划区内的违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也就是说,乡村规划区内的违建可找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此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一些地区也有权处理违建。很多地方通过行政权力的下放和整合,赋予了城管部门对违建进行查处和拆除的职能。所以在实际中,也可以向当地的城管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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