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前段时间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怀疑遭遇了医疗事故。但我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件事,是医院内部的部门,还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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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有多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和处理问题。首先,可以找医院内部的相关部门。一般来说,医院都会设有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比如医务科或者医患关系办公室。这就好比是家里出了点小矛盾,先在家庭内部协商解决一样。医院的这些部门会负责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并对医疗纠纷进行初步的调查和处理。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 如果与医院内部协商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找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他们有权力和职责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情况。《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另外,还可以找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一个第三方的调解机构,他们会站在中立的立场,为医患双方提供调解服务。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一般都具有专业的法律和医学知识,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通过他们的调解,很多医疗纠纷都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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