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产约定给子女但未过户,房产收益归子女吗?

我和配偶离婚时约定把房产给子女,可一直没办过户手续。现在这房子有了一些租金等收益,不知道这些收益该归子女还是我们夫妻。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房产收益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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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房产约定给子女但未过户的情况下,房产收益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当夫妇二人依照离婚协议在相关民政机关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这份离婚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房产的所有权在约定达成时已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子女。虽然房产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但如果房产已经正式移交给子女,子女就已然成为合法拥有者,这种情况下房产收益通常归子女所有。这是基于双方的约定以及实际交付行为。 然而,如果房产未实际交付给子女,在未过户期间,房子在法律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过户之前,夫妻双方的任意一方原则上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仍有一定的处分权。这种情况下,房产收益可能仍归夫妻双方。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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