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医疗事故应该找什么部门?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也不清楚每个部门具体能起到什么作用,担心找错部门浪费时间和精力。想了解一下,出了医疗事故后,到底应该找哪些部门,按什么顺序去找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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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有多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首先,可以找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关系办公室。这就像是医院内部专门处理患者和医院之间矛盾的地方。医院有义务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医务科等部门会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查看病历等资料,了解事情的经过。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如果对医院内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找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医院的上级管理部门,它有权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它可以对医疗事故展开进一步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医院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这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专门负责调解医疗纠纷。他们会组织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提出调解方案,帮助双方达成和解。这种方式比较灵活、便捷,能节省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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