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


当遭遇工资拖欠问题时,劳动者可以寻求多个部门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当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您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能证明工资拖欠事实的相关证据,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填写投诉登记表,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查证属实,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其次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您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涉及到建筑领域的工资拖欠问题,还可以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因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有监管职责,有权要求建筑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另外,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当出现工资拖欠情况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督促相关单位解决问题。 总之,当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不要慌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