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哪些?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时出了状况,怀疑是医疗事故,现在想申请鉴定,但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来做这个鉴定。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都有啥,能不能给推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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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学会。它是一个医学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进行鉴定的优势在于其专家库成员多为资深的医学专业人士,他们对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有着深入的了解,能够从医学专业的角度对医疗行为进行评估。 其次是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具有广泛的专业背景,不仅包括医学专家,还涵盖了法学、法医学等多领域的专业人员,能够从更全面的角度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包括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法律层面的判断。 在选择鉴定部门时,医患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来说,如果是首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通常会先选择医学会。若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再次鉴定。而在一些涉及复杂法律问题或需要多学科综合判断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可能是更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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