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事件能够被判处缓刑或者监外执行?

我最近遇到个法律上的困惑,身边有人好像涉及到一些犯罪事件,但听说有可能判缓刑或者监外执行,我不太明白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会这样判。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里,具体哪些事件或者情形会被判定缓刑或监外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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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缓刑,简单来说,就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监外执行呢,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人暂时变更行刑方式,不进行监禁。 先说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首先,犯罪情节要较轻,就是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对较小。 其次,要有悔罪表现,比如主动承认错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 再者,不存在再犯罪的危险,就是综合各方面看,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不大。 最后,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不会给社区居民的生活等带来较大危害。 而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但要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并且,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种情形,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概念: 缓刑: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监外执行:因特殊原因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人暂时变更行刑方式,不进行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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