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和赠予哪个具有法律效力?
我在处理一些财产转移的事情,有人提到赠与,也有人说赠予。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到底哪个是有法律效力的呢?我就想弄明白这个,不然不知道该用哪个词来处理我的财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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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赠与”和“赠予”在实际应用中常常被人们认为有相同的意思,并且都具有法律效力。 “赠与”是一个法律术语,它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赠与合同章节里,对赠与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赠与这种行为的性质和构成要件。 “赠予”虽然在法律条文中较少出现,但在日常生活和一些非严格法律文书中也会使用,它和“赠与”意思相近,同样表达一方把财产给予另一方且不收取报酬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使用“赠予”表述的情况,法院也会结合具体的行为和相关证据,判断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赠与关系。如果符合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即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财产也完成了转移等,那么即便用的是“赠予”,也会被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赠与”和“赠予”在法律效力上并没有本质区别,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行为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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