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赠予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打算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送给朋友,但是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关于赠予的具体法律规定,比如赠予合同怎么才算有效,赠予之后能不能撤销之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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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赠予有一系列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赠予需要赠与人有把财产给出去的意愿,同时受赠人也得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双向的行为才能构成有效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来说,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赠与合同就成立了。其次,关于赠与的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例如,你要送朋友一辆车,在车辆过户到朋友名下之前,你是可以反悔不送的。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一旦这种特殊的赠与合同签订,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了。另外,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最后,当赠与的财产有瑕疵时,《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你送朋友一台电脑,明知电脑有故障却没告诉朋友,导致朋友因为电脑故障遭受损失,你就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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