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关于赠与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想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给我的朋友,不知道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赠与合同怎么签才有效,赠与之后能不能反悔,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等。希望了解《民法典》里关于赠与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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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赠与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中关于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赠与合同的定义和性质。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表明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需要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同时受赠人也要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只有双方达成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并且,赠与一般是无偿的,也就是赠与人不会从受赠人那里获得对等的回报。 然后是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还没有把财产交给受赠人,赠与人是可以反悔不送的。但要是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为了公益、道德义务而进行的赠与,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接着是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简单来讲,一般赠与的东西有问题,赠与人不用负责;但如果是有附加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要在义务范围内负责;要是赠与人故意隐瞒问题或者保证没问题,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就要赔偿。 最后是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在特定的赠与情况下,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财产,如果因为赠与人的过错导致财产没了,赠与人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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