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产证赠予他人要怎么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把房产证赠予他人,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和流程的。 首先,要明确赠与合同的概念。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也就是说,你要和受赠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要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同时带齐相关资料,像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这一步主要是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第二步,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估(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评估费一般是该物业评估价的5‰ ,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第三步,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费一般是评估价的2%。办理公证能增强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 第四步,缴纳相关税费。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时,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比如契税方面,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具体的税费情况要根据当地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步,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等资料。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完成登记后会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最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相关概念: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房地产价格评估: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对房地产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