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房产赠与有哪些规定?

我想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亲戚,但是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知道在赠与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比如需不需要签合同,要不要办理过户手续之类的。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关于房产赠与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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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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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对于房产赠与有着详细的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赠与的概念。房产赠与就是房屋所有权人把自己的房子无偿送给别人,受赠人也愿意接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房产赠与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赠与人愿意送,受赠人愿意要,并且最好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在房产赠与过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办理过户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只有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房产的所有权才真正从赠与人转移到受赠人手中。如果只是签订了赠与合同,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房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另外,民法典也赋予了赠与人一定的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如果受赠人存在一些法定情形,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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