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产抵押了还能赠与吗?
我有一套抵押给银行的房子,现在想把它赠与给亲戚,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我不清楚抵押状态下的房产在赠与方面有什么规定,担心自己的行为会违反法律,想了解一下民法典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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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对于已经抵押的房产能否赠与这一问题,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抵押的概念。房产抵押就是房屋的产权人把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向债权人借取资金的一种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产权人虽然还是房子的主人,但在抵押期间,房子的某些处分权是受到限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里虽然说的是转让,但从法律原理上看,赠与也属于对财产的处分行为。也就是说,在房产处于抵押状态时,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是可以进行赠与的。 不过,这里存在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意味着,即使房产被赠与出去了,原来的抵押关系依然存在。受赠人获得房产后,同时也需要承担该房产上的抵押负担。如果抵押人(也就是赠与人)在赠与房产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可能会对抵押权人的权益造成影响。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银行等抵押权人会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期间未经其同意不得随意处分抵押房产。所以,如果存在这样的约定,赠与人就不能擅自将抵押房产赠与他人。 综上所述,抵押的房产在法律上可以赠与,但要受到抵押合同约定以及是否通知抵押权人等因素的限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无论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在进行赠与行为之前,都应该先查看抵押合同的具体约定,并及时与抵押权人沟通,获得其明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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