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房屋赠与有哪些规定?
我想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亲戚,不太清楚民法典里关于房屋赠与有啥规定,比如赠与需要什么手续,赠与后能不能反悔之类的,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内容。
展开


在民法典中,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实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房屋赠与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即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愿,受赠人有接受赠与的意愿。 其次,关于房屋赠与的形式。虽然民法典没有强制要求房屋赠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价值较大,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房屋赠与还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只有完成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转移给受赠人。 再者,关于赠与人的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