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进项税额是需要分摊的?
我在公司负责税务相关工作,对于进项税额分摊这块不太清楚。公司日常经营有多种业务,涉及不同税率的项目,有些进项税额不太明确是否需要分摊,想知道到底哪些进项税额是需要进行分摊处理的,希望能有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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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体系中,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当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就需要对进项税额进行分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另外,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简单来说,如果企业有不同计税方式的业务,对于那些没办法直接对应到具体业务的进项税额,就需要按照规定的公式来分摊,以确定哪些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准确计算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保证税收的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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