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和立案哪个涉及的罪名更大?
我不太清楚留置和立案这两个概念。最近听到有人被留置,有人被立案,感觉都挺严重的。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留置和立案哪个涉及的罪名会更大一些呢?是留置就意味着罪名更重,还是立案有更严重的情况?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留置和立案并不是直接用来衡量罪名大小的概念。它们是在法律程序中不同阶段的措施。 留置是一种调查措施,主要适用于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法定情形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留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它并不是一种刑罚,也不能简单地说被留置就意味着罪名大。 立案则是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开始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立案只是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表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确定最终的罪名和刑罚。 罪名的大小和严重程度取决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而不是取决于留置或者立案这一程序环节。有些被留置的案件,最终可能发现犯罪情节较轻,量刑也不重;而有些立案的案件,可能涉及重大犯罪,刑罚也会较重。所以,不能单纯地比较留置和立案哪个罪名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