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和立案哪个更严重?
我不太清楚留置和立案的区别,现在遇到个事儿,好像涉及这方面。有人说留置严重,有人说立案严重,我就想弄明白到底哪个更严重,它们分别意味着什么,对当事人会有啥不同影响,希望懂法律的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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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和立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应用于不同的法律场景,不能简单地说哪个更严重,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法定情形时,经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留置措施直接限制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一般意味着当事人可能存在比较严重的职务违法或犯罪行为。 立案则是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它表明司法机关开始对某一案件进行正式调查,但此时只是初步认为存在犯罪事实,并不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最终会被定罪。 从影响来看,留置直接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在留置期间失去了人身自由权,并且留置往往意味着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证据,情况较为严重。而立案只是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后续还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环节,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后不一定会被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留置对当事人当下的影响更为直接和严重,但立案后如果经审判确定有罪,也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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