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哪些约定是无效的?


在租赁合同中,有多种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这里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以法律形式明确要求必须遵守的规则,一旦违反,合同约定就会失去效力。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在房屋租赁中,如果合同约定将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用于商业经营,而消防验收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强制性要求,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其次,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无效。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代表着社会的基本道德和正常秩序。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租赁合同中约定将房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用于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这样的约定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再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整个合同包括其中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最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租赁合同约定无效。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并不是真心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只是表面上达成了协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为了逃避税收,双方签订一份虚假租金的租赁合同,这种虚假约定是无效的。 总之,当您遇到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存在上述情况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其是否无效。如果对合同约定的效力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