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核准追诉由哪个级别决定?

我遇到一个情况,涉及到可能需要检察院核准追诉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法律程序里,这种核准追诉到底是由哪个级别的检察院来决定的,是基层检察院、市级检察院还是更高层级的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核准追诉
  • #检察院级别
  • #最高检决定
  • #追诉时效
  • #刑法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决定级别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核准追诉”这个概念。核准追诉是指对于一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一定的期限(比如20年)后,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来决定是否可以继续追诉。这其实是为了平衡法律的时效性和公正性,既要保证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又要考虑时间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对于需要核准追诉的案件,最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来决定的。这是因为这类案件通常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和法律意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可以保证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每一个核准追诉的决定都是谨慎且公正的。所以,无论案件发生在哪个地区、涉及何种具体情况,只要涉及到超过追诉期限后需要追诉的情况,都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