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存在奖金时选择哪一条?
我发了一笔奖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看到有不同的选项,不知道该选哪一条。担心选错了会影响纳税金额,也怕违反税务规定。想问问专业人士,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怎么选呢?
展开


当个人所得税存在奖金时,主要涉及两种计税方式的选择,分别是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种方式,并说明相关法律依据。 单独计税是指把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种方式适用于全年综合所得较低但奖金较高的情况,能让纳税人缴纳相对较少的税款。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则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应纳税额根据综合所得对应的税率表来计算。这种方式对于综合所得较高的人可能更有利。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同时,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纳税人在选择计税方式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来决定。可以分别计算两种方式下的应纳税额,选择纳税较少的那种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