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
我在政府部门工作,最近听说有任职回避的规定。我不太清楚自己和同事们哪些情况需要执行任职回避,想了解下具体是哪些人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这样心里能有个底,避免不小心违反规定。
展开


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目的在于防止他们利用亲属关系互相干扰和偏袒,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比如,夫妻二人就不能同时在一个部门,并且直接归同一个领导管,或者是有直接的上下级领导关系。假如一方是单位的领导,另一方就不能在这个单位做组织、人事、纪检这些工作。此外,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除了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也存在任职回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法官之间、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一定范围内的职务。例如,不得同时担任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司法的公正和独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