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的法人章代表谁?

我在一家分公司工作,最近涉及到用章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分公司的法人章到底代表谁。是代表分公司本身,还是代表总公司呢?用这个章签合同之类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呢?我想弄明白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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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分公司和法人章的基本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法人章通常是指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分公司没有法人,自然也就不存在严格意义上代表分公司的法人章。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章更多体现的是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一种代表标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即使分公司使用其所谓的章(如分公司公章、财务章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如签订合同等,最终的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 分公司的章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的一种体现。在实际操作中,分公司在使用章时,要遵循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授权。如果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使用章,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总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内部规定向分公司负责人进行追偿。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分公司的章并不是像独立法人的法人章那样代表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它的行为效力和责任归属最终还是与总公司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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