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时先赔偿谁?

我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清算,现在有员工工资没发,还有供应商货款没付,也欠着银行贷款。我想知道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这些债务会按照什么顺序来赔偿呢?哪个会优先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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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破产清算中,债务赔偿顺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要明白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是因为员工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力量,保障他们的权益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员工的基本生活。比如一家工厂破产,员工们辛苦工作却没拿到工资,优先支付他们的工资和相关费用,能让他们的生活有基本保障。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到社会整体的保障体系,而税款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处于这个清偿顺位。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像供应商的货款、银行的贷款等一般都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破产财产不够支付所有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各个债权人会按照他们债权的比例来获得赔偿。 所以,在破产清算中,先赔偿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是员工相关权益、社保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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