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诉讼公告人是谁?

我准备打行政诉讼官司,听说过程中会有公告环节,但不清楚这个公告人到底是谁。我想知道在行政诉讼里,是由谁来发布公告呢?是法院,还是行政机关,还是其他主体?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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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诉讼中,公告人通常是人民法院。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行政诉讼公告这个概念。行政诉讼公告是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向社会公众或者案件相关人员公开告知某些事项的一种方式。 当行政诉讼中出现一些需要让公众知晓的情况时,比如无法直接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就需要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这里执行公告送达的主体就是人民法院。也就是说,法院会通过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等方式,将诉讼文书的内容告知受送达人。 此外,在行政诉讼的其他程序中,如果有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案件相关信息,比如案件的审理情况、裁判结果等,也是由法院负责发布公告。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由其担任公告人能够确保公告内容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保障行政诉讼程序的公正、透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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