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债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偿还?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有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但朋友突然因病去世了,我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该向谁要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债务到底该由谁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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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欠债人死亡的情况下,债务的偿还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叫做“限定继承”。这意味着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继承人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那么就要用这些遗产来偿还欠债人的债务,但偿还的上限是所继承遗产的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欠债人有配偶,并且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欠债人有保证人,在欠债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过这要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如果是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要先对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追偿,不足部分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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