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买卖公证费由谁出?

我最近在进行房屋买卖,准备去做公证。但我不知道这个公证费该由我出,还是由卖家出,或者是双方分摊。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公证费到底该谁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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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公证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买卖中,公证费的承担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房屋买卖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公证费就是办理公证事项时需要向公证机构缴纳的费用。 关于房屋买卖公证费由谁承担,法律并没有做出强制性的统一规定。这主要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意思就是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公证费的承担方。 在实际的房屋买卖交易里,双方通常会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公证费的承担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例如,如果合同中写明‘本次房屋买卖的公证费由买方承担’,那么买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公证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一旦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公证费的承担,就要按照合同来执行。 要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对公证费的承担作出约定,就可能会引发争议。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再次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原则来判定公证费的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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