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过户公证费应该由谁来支付?

我打算把房子过户给别人,去办理公证的时候涉及到公证费。我不太清楚这个费用按法律规定该由我出,还是由对方出,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房子过户公证费到底该谁来支付呢?
展开 view-more
  • #过户公证费
  • #费用承担
  • #房屋过户
  • #合同约定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子过户公证费由谁支付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公证费是指在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公证机构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它是为了保障公证服务的正常开展以及确保公证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而收取的。 在法律规定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房子过户公证费具体由哪一方来承担。这意味着,在实际情况中,公证费的承担问题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公证费由哪一方支付,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中写明“本次房屋过户公证费由买方承担”,那么买方就需要支付这笔费用。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要遵守合同条款。 要是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对公证费的承担作出约定,那么通常遵循“谁申请,谁负担”的原则。也就是说,哪一方提出办理房子过户公证的申请,就由哪一方来支付公证费。不过,在实际的房屋交易中,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重新确定公证费的承担方。毕竟,房屋交易是一个双方协商的过程,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按照新的约定执行。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需要办理公证来解决问题,那么过错方可能需要承担公证费。例如,卖方隐瞒了房屋的某些重要情况,买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申请公证,这种情况下,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卖方可能需要承担公证费。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过错方的责任。 综上所述,房子过户公证费的承担问题,优先看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时,一般是“谁申请,谁负担”,同时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根据过错情况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