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谁设定?
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里,对于限制人身自由这种比较严重的行政处罚,到底是由谁来进行设定的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担心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时会不知所措,所以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展开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一项非常严肃且重要的法律事项。所谓行政处罚,就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的惩戒措施。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意味着对公民的人身活动自由进行约束,这是最为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这里所说的“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通过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因为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关系到公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设定权仅赋予法律,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高度重视和严格保护,避免其他规范性文件随意设定此类处罚,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其他任何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等都无权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确保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使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更加规范和公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