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出现医疗事故应该找谁?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医疗事故,导致我的病情加重。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找医生本人,还是找医院来承担责任,也不清楚具体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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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生出现医疗事故时,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责任承担主体上来说,一般应先找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生是在医疗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下开展医疗活动,属于职务行为。所以,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医生个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医生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 如果遇到医疗事故,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双方就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二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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