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发生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我前段时间在医院看病,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身体受了伤,后续还得治疗,但我不知道该找谁赔偿。是找当时给我看病的医生,还是找医院呢?我想弄清楚在医疗事故里到底由谁来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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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关于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主要是由医疗机构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生等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安排下进行医疗活动的,他们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简单来讲,就是只要能证明是在这家医院看病时因为医院或医生的过错导致了损害,那么就由医院来赔钱。比如,医院的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医护人员操作失误等情况导致患者受伤,都属于这种范畴。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其他需要承担责任的主体。例如,如果是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那么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者可能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这意味着患者既可以找医疗机构,也可以直接找相关产品的责任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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