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庭审完了法院为什么还说要做笔录?

我之前参加了一场庭审,以为结束就完事了。结果法院说还要做笔录,我不太明白这是为啥。庭审都结束了,还有必要做笔录吗?这笔录有什么作用呢?我很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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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审笔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庭审结束后法院要求做笔录是有其重要法律意义和作用的。笔录,简单来说,就是对整个庭审过程以及之后相关事项的文字记录。它就像是一个“法律档案”,记录了庭审中各方的陈述、辩论、证据展示等关键信息。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这明确了笔录是庭审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对笔录的制作、宣读以及当事人的权利都做了规定。 庭审结束后的笔录可能包含了庭审过程中未完整记录的内容,或者是对庭审中某些关键问题进一步的确认和澄清。例如,当事人在庭审后可能想起了一些重要的补充信息,或者对之前的陈述有需要修正的地方,这时通过笔录进行记录和确认,能够保证庭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笔录在后续的审判过程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法官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之一,能够帮助法官回顾和梳理庭审中的细节,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同时,笔录也是上诉程序中的重要参考资料,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上诉法院会通过查阅笔录来了解一审庭审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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