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庭审笔录应该给被告看过并签字吗?

我作为被告参加了一场庭审,结束后法官让我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但我还没仔细看内容。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知道庭审笔录是不是必须要给被告看过之后才能签字呢?
展开 view-more
  • #庭审笔录
  • #被告权利
  • #笔录签字
  • #民事诉讼
  • #法律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庭审笔录是对整个庭审过程的书面记录,它记录了法庭上各方的陈述、辩论、证据展示等重要内容,就像是一场比赛的记录,详细记下了比赛过程中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对于被告来说,庭审笔录直接关系到自身的权益和主张是否准确记录在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庭审笔录是应该给被告看的。被告有权阅读庭审笔录,确认其中关于自己陈述的记录是否准确。如果发现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告还可以申请补正。只有在被告确认笔录内容无误后,才进行签字。签字代表被告认可了笔录的内容,所以这个过程必须要保障被告查看和确认的权利。如果被告没有看过庭审笔录就被要求签字,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被告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先查看笔录再决定是否签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