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务侵占罪经侦都不愿意立案是怎么回事?

我发现公司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去经侦报案,结果经侦不愿意立案。我很疑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想知道经侦不立案一般有哪些原因,我又该怎么做才能让案件顺利立案呢?
展开 view-more
  • #职务侵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侦不愿意立案,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证据不足。立案需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如果报案人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无法初步证明存在职务侵占行为,经侦可能不会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另一方面,可能是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才达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果侵占数额未达到这个标准,经侦也不会以职务侵占罪立案。 如果遇到经侦不立案的情况,报案人可以要求经侦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可以延长三十日作出复核决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