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支付确认费用时为什么不把员工扣除?
我在处理公司股权支付相关财务事务时,发现确认费用时没有扣除员工相关部分。我不太理解这是为什么,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股权支付确认费用的规则是怎样的,为什么不把员工扣除呢,这背后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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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支付的场景中,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股权支付。股权支付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为了获取员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而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当进行股权支付确认费用时,不扣除员工是有其法律逻辑和经济实质的。从法律依据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此有相关规定。该准则旨在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也就是说,员工提供的服务是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因素,这部分服务价值需要通过股权支付来体现。 员工是股权支付交易中的关键参与方,他们为企业付出了劳动和服务,企业给予股权支付其实是对员工贡献的一种回报和激励。从经济实质角度讲,如果扣除员工,就无法准确反映企业因为获取员工服务而付出的成本。企业确认的费用,本质上是为了获得员工未来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权利所支付的代价。例如,企业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行使这些期权,这是对员工未来可能为企业带来业绩增长的一种提前激励。如果在确认费用时扣除员工,就无法体现这种激励机制的价值,也不符合会计核算中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原则。所以,在股权支付确认费用时不扣除员工,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经济业务实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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