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销售方一定得先付款再开发票呢?
我和一家销售方有业务往来,他们要求我先付款才给开发票。我不太理解,我觉得应 该先开发票我再付款,这样我付款也安心。想问问从法律角度,为啥销售方非要先付款再开发票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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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销售方要求先付款再开发票这种情况较为常见,不过这并非是绝对的法律强制要求。
从法律层面来看,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强调的是“收取款项”后开具发票,也就是在实际收到钱之后开具。
销售方要求先付款再开发票,存在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如果先开具发票,而付款方不按照约定付款,销售方可能会面临催款困难等问题,并且发票开具后可能涉及到税务申报等一系列操作,如果款项收不回来,可能会给销售方带来财务上的损失和税务上的麻烦。
另一方面,从会计核算的角度,销售方只有收到款项后,才能准确地进行收入确认和成本核算等会计处理。先收款再开票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
不过,交易双方其实可以通过合同等方式对付款和开票的顺序进行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先开发票后付款,那么销售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所以,先付款还是先 开票,并不是绝对的,关键要看交易双方的约定和协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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