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关了37天会出结果吗?
我被关在看守所37天了,一直很煎熬,不知道这37天会不会有个结果。家里人也很着急,我就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在看守所关37天之后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到底会不会出个结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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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在看守所被关押37天是一个比较关键的时间节点。这37天其实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总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为7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也就是说,加上检察院审查的7天,总共就可能达到37天。 到了37天这个时间点,通常会有明确的结果。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会继续被羁押在看守所;要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看守所关了37天大概率会出结果,这也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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