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了单位还会给交社保吗?
我下岗了,不知道之前的单位还会不会继续给我交社保。我很担心社保断缴会影响我以后的生活保障,比如养老金领取、医保报销这些。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下岗后单位到底有没有义务给我继续交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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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通常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等原因,职工离开工作岗位,但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关于下岗了单位是否还给交社保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下岗职工与单位仍保留着劳动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劳动关系存续,单位就有义务为下岗职工继续缴纳社保。这是因为劳动关系的存在,代表着双方依然存在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社保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义务,以保障职工在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基本权益。 其次,如果下岗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比如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为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从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起,单位就不再有义务为该职工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此时,职工需要自行处理社保缴纳问题,例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等。 综上所述,下岗后单位是否继续交社保,关键在于下岗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如果劳动关系存在,单位有义务缴纳社保;若劳动关系解除,单位则无需继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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