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会拍卖吗?


在司法实践中,只有一套房子时法院是否会拍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接着,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上述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这意味着即使法院拍卖了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仍然可以得到有扶养义务人的照顾,有地方居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拍卖该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的子女名下有多余的住房,能够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居住需求,那么法院就有可能拍卖该唯一住房。 第二种情形,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这明显是一种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法律是不允许被执行人通过这种方式来阻碍执行的。一旦查明存在这种情况,法院也会对其现有的唯一住房进行拍卖。例如,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其需要偿还债务后,将自己名下的其他房产低价转让给他人,然后声称自己只有一套住房,这种行为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第三种情形,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也就是说,在保障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一定期限居住权益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对唯一住房进行拍卖。比如,申请执行人给被执行人在当地租了一套符合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房子,让被执行人有地方住,那么法院就可以对其唯一住房进行拍卖。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且该房屋确实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拍卖。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权利,避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流离失所。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生活必需”也是相对的概念,会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住房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只有一套房子时法院不一定不会拍卖,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你面临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